各学院:
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暖冬资助”项目的相关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做出如下安排:
一、资助条件
1.学校202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2.曾获得过暖冬资助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
二、资助形式
资助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羽绒服。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具体分配如下:
四、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有需要的学生于11月21日前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125.223.200.111/)中申请“暖冬计划”资助项目,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章,于11月22日交至办公楼113室。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