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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长春中医药大学“暖冬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1-11-18     (点击数: )

各学院:

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暖冬资助”项目的相关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做出如下安排:

一、资助条件

1.学校202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2.曾获得过暖冬资助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

二、资助形式

资助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羽绒服。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具体分配如下:

A12A

四、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有需要的学生于11月21日前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125.223.200.111/)中申请“暖冬计划”资助项目,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章,于11月22日交至办公楼113室。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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