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2016年学生工作整体安排,学校将于3月-4月继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指导,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4日—4月15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4日)
学院结合实际,自行拟定“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方案纸质版、电子版需在3月4日下班前上交学生工作部。
第二阶段(3月5日—4月8日)
依据方案,具体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并做好宣传报道和材料留存工作。
第三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成果集。成果集需在4月15日上报学生工作部。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青年学生学习雷锋精神的重要意义;学院要精心策划方案,有效实施,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内容的开展。
2.围绕主题,丰富载体。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青年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确保较高参与度。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海报、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并及时宣传报道本院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认真总结,坚持长效。各学院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将学习雷锋精神贯穿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全过程。
同时,在活动期间,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主题演讲和有奖征文等品牌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学生工作部 团委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