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校本专科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补办流程,更好的为广大学生服务,从2016年1月1起对学生证补办流程进行如下调整,望周知。
一、补办时间
由每月3—5号调整为8—10号。
二、补办地点
由学生工作处调整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补办所需材料
学生证遗失的需要携带登报声明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学生证更换的需要携带原学生证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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