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1.要严格按照我校下发的《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生必须为学校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没有违纪处分;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者优先;
5.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6.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三、具体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可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交由辅导员和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申请者需于2024年4月1日前完成审核(辅导员、院系完成签字盖章);
3.申请者面试时请携带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于4月2日中午12:00前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致知楼1430)进行面试。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