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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恩、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2-11-17     (点击数: )

关于开展“感恩、励志、成才”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发挥资助育人效果,结合资助政策的有效开展,培养和激励全校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积极向上、感恩奉献、勇担责任的优秀品质,根据2022年学生工作整体安排,现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展“感恩、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指导,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7日—12月18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具体安排

(一)撰写事迹材料(11月17日-11月23日)

1.各学院组织获得2022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专科学生撰写事迹材料,形成学院励志事迹材料成果集;

2.各学院推荐至少6篇优秀代表性事迹材料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资助与贷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37251313@qq.com邮箱,学校将筛选优秀事迹材料形成《有资有味——励子说》,稿件一经录用有精美奖品。

3.具体要求

(1)事迹材料字数要求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事迹、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情况、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展望等,切忌写成思想汇报;

(2)题目自拟,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3)题目下方署名,署名格式为学院、专业、年级、班级、联系电话,楷体小三号,居中;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单倍行距,具体参见附件模板。(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

(5)电子版材料要求每名学生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夹中附带word版文档和电子版生活照1张,格式为JPG。

(二)主题教育活动(11月18日-12月18日)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感恩、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提高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历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等获得者的榜样引领作用,组织事迹宣讲活动;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海报、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发挥新媒体优势,并及时宣传学院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帮助学生建立感恩意识、励志成才。于12月19前将学院开展活动成果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学生工作部资助与贷款科。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7日




【END】


出品|党委学生工作部


B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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