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春中医药大学
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社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精华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正气,歌颂真情,选树一批榜样示范群体,以先进的事迹感染学生、以身边的榜样引导学生,学校决定于2025年2月—10月开展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动点燃心灵之火,温暖照亮成才之路
二、活动时间
2025年2月—10月
三、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以“感动”为主线,深入挖掘品学兼优、科技创新、自强自立、身残志坚、乐观向上、孝敬长辈、助人为乐、帮残助困、拾金不昧、志愿服务、关心集体、为校争光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团队),总结凝练其感动点,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
五、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推选阶段:2月27日至3月22日。报名采取学院推荐、学生自荐、同学间相互推荐等方式。要求报名者规范填写“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团队)推荐表。相关材料需在3月22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科、军事教育科(明德楼104室)。各学院原则上至少推荐1名(个)个人(团队),超过1名的要进行排序后报送,但最多不超过3名。
评选阶段:3月23日至4月8日。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人物事迹和影响力,最终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感动校园”人物和“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
宣传阶段:4月9日至10月10日。利用海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拍摄、制作感动人物事迹宣传片。挖掘更多感人故事,树立更多榜样典范,鼓励学生学习先进、坚定信念、积极向上、刻苦学习,凝心聚力,让感动的力量在校园中持续传递、发扬光大,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表彰阶段:学校择期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展映感动人物宣传片,并对获得“感动校园”人物获奖者颁奖。
如推荐评选时间过后,有典型事迹、产生较好影响,可另行单独推荐参加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学生社区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往届活动组织开展经验,按照各阶段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各学院、各学生社区要紧紧围绕“感动”这一主题,按要求认真做好典型人物的事迹挖掘工作。
3.各学院、各学生社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推荐过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7日
“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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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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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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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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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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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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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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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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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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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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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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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校园”人物候选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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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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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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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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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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