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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史明理、爱国力行”行为规范月
2021-04-01     (点击数: )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学风建设,把握青年成长规律,学校决定开展“学史明理、爱国力行”行为规范月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学生以史为镜,知兴替,以人为镜,明得失,规范言行,理性爱国。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5月

二、活动主题

各学院要围绕“学史明理、爱国力行”的活动主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四史”,理性表达爱国情感。爱国力行,从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生寝室卫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园校规校纪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要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研讨会和撰写心得、征文等形式,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目的

引导学生用实际行动强化责任与担当,认真领悟“四史”,爱国力行,面对社会热点,正面理解发声,规范自我言行,提高责任意识,做到知本末,顾大局,发挥青年大学生遵纪守规的榜样作用,强化我与祖国共命运的使命担当,使其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从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以“四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行为规范月主题教育,按照相关要求,带头学习领悟,扩大“学史明理、爱国力行”活动宣传,共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学院要根据行为规范月开展活动的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9日前将本学院行为规范月活动方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

3.系统总结,凝练成果。各学院要注意留存活动期间的宣传教育资料,及时将活动成果在各学院官方平台进行推送并择优上报“学工在线”平台进行转载,形成行为规范月活动成果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郎晓晨 86172113。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教育部2005年印发)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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