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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8-05-03     (点击数: )

各学院:  

为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健全学校资助制度,突出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全面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和学院落实资助政策情况,学校对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各学院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制度建设方面  

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资助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资金管理方面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精准、足额、及时发放各项资助金,学院各项困难补助发放符合相关规定。  

3.资助对象认定方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受助资格审核流程规范;所有受助学生均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内学生;各项资助金评选、针对突发事件帮扶措施得当;学院受助学生覆盖比例有依据。  

4.档案及信息管理方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填写完整,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资助信息更新及时、填写无遗漏,家庭经济困难各项资助系统数据填报准确。  

5.资助政策宣传方面  

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能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6.助学贷款落实方面  

能够保证学生应贷尽贷,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准确、不遗漏;贷后管理有措施,按时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和还款操作培训,及时对贷款学生进行还款提醒,保证还款率。  

7.资助育人方面  

根据学院特点,能够利用评奖评优、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契机开展行之有效的特色活动,充分利用寒暑假走访并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将实际情况形成检查材料装订成册,包括具体文件、办法、措施、成效、相关名单等;  

2.学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以备检查,档案要保证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3.材料检查时间为5月21日-5月24日,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4.具体时间为:5月21日中医学院、康复医学院,5月22日药学院、临床医学院,5月23日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5月24日管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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