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学生管理 | 资助与贷款 | 心理健康教育 | 国防教育 |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学生管理>>日常管理>>正文
关于重点班集体建设中期评比的要求
2023-10-12     (点击数: )

关于重点班集体建设中期评比的要求

一、终期验收评比汇报

重点班集体建设项目学校终期验收汇报成绩占70%、学生管理成效(含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情况、校规校纪遵守情况)占20%、基础材料检查成绩占10%。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初期、中期班集体立项数量不超过学院班级总量的20%(名单已经上交),后期立项班级由各学院择优选拔,终期立项班集体上报学校评比汇报。要求终期立项汇报班级内学生无纪律处分。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31012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邮编:130117
技术支持:长春中医药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